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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湘西地區開發的決定

    來源:本站 作者:原創 編輯:redcloud 2008-10-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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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6月24日)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實施湘西地區開發的戰略部署,促進湘西地區加快發展,推進我省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特作如下決定。

        一、加快湘西地區開發的戰略意義

        1、現實基礎。湘西地區開發范圍,包括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懷化市、張家界市和邵陽市西部的洞口、綏寧、城步、武岡、新寧、隆回6縣市以及永州市的江華瑤族自治縣。湘西地區是我省巖溶山地分布區、少數民族聚居區和貧困人口集中區。改革開放以來,在國家和省積極扶持下,湘西地區人民奮發圖強,經濟社會取得了長足發展,基礎設施條件不斷改善,產業發展初具規模,人民生活總體上解決了溫飽,并向小康邁進。但長期以來受歷史、自然、經濟、人文等綜合因素影響,湘西地區與全省其他地區發展的差距不斷擴大,主要發展指標落后于全國、全省平均水平,關鍵癥結在產業基礎較差、造血功能薄弱,主要表現在發展速度慢、經濟總量小,集中反映在地方財政困難、農民收入低,尚有60萬貧困人口,215萬低收入人口。加快湘西地區開發,顯得尤為緊迫。

        2、戰略意義。實施湘西地區開發戰略,是搶抓國家西部開發戰略機遇,推進湘西地區加快發展,促進我省東、中、西區域協調發展的必然要求;是把資源優勢轉化為產業優勢,實現產業富民、實業興縣,增強自身造血功能,走上良性循環可持續發展的關鍵舉措;是落實以人為本,加快扶貧步伐,增進民族閉結,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迫切需要。這既是湘西地區人民的強烈愿望,也是事關全省發展大局的戰略任務。各級黨委、政府必須增強使命感和責任感,積極把湘西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推上一個新的臺階。

    二、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3、指導思想。實施湘西地區開發戰略,要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財政增收和城鄉居民增收為主要目標,突出產業開發,完善基礎設施,改善生態環境,發展社會事業,堅持政府引導、市場主導、企業主體,堅持改革創新、科技先導、開放帶動,加快推進工業化、農業產業化和城鎮化進程,繼續把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作為扶貧攻堅的主戰場,推進整個湘西地區經濟、社會、生態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4、目標任務。按照“五年打基礎,十年上臺階”的戰略部署,前5年,從2004年到2008年,集中力量支持產業開發和必要的基礎設施建設,使湘西地區開發有一個良好開局,經濟增長速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GDP年均增長10%,財政總收入年均增長9.5%,農民人均純收入年均增長5%以上,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長8%左右;到2008年,人均GDP達到6600元以上,大部分縣級財政收入增加3000—5000萬元,人民生活總體達到小康水平。在此基礎上,再經過5年努力,力爭湘西地區在產業發展、基礎設施、生態環境、社會事業等方面有較大進展,為建設經濟繁榮、社會進步、生活安定、民族團結、山川秀美的新湘西奠定堅實基礎。

        三、突出發展優勢產業

        5、大力發展水電業。按照流域規劃、多元投資、有序開發的原則,扶持水電資源開發。打破流域開發壟斷,引入多元投資主體,加快在沅水、澧水、資水干流布局建設一批梯級電站;研究制定下游電站對龍頭電站的補償辦法;允許流域開發公司將已開發電站的固定資產折舊費和水電收益轉為資本金進行滾動開發。鼓勵興辦農村小水電,總投資3000萬元或總裝機5000千瓦以下項目由市縣審批。對農村水電站所發電量,逐步實行竟價上網。

        6、大力發展礦產業。堅持走集約開發、精深加工,綜合治理的產業化道路,重點開發錳、鋁、鋅、鎂、鋇、磷等礦產資源,扶持一批技術含量高、產業鏈條長、環境污染小的精深加工企業,形成湘西地區有色金屬新型材料產業集群。對探礦采礦企業,符合國家規定的礦產項目,可申請減繳或免繳探采礦權使用費;培育礦業權市場,促進探礦采礦權依法出讓和轉讓。對礦產品加工企業,探索電礦聯營,支持發電企業對礦業企業直接供電,保障供應、降低成本。

        7、大力發展林產品加工業。重點布局建設一批用材林、經濟林和花卉苗木基地,5年內,新造速生豐產林273萬畝,基本滿足區域內林產工業原材料需要,鼓勵企業和個人自主投資建設工業原料林基地,優先安排采伐指標。重點扶持一批木竹漿造紙、人造板、林副產品加工企業,到2013年,新增40萬噸木竹漿造紙、15萬立方米人造板、50萬平方米竹木地板加工能力。改革育林基金征收、管理辦法,逐步全部返回給林業生產經營者,研究制訂國家調整育林基金后的補償辦法。

        8、大力發展農產品加工業。重點扶持一批龍頭企業發展,湘西地區省級龍頭企業入圍標準降低到總資產3000萬元、銷售收入5000萬元。支持農產品基地建設,重點建成柑桔、茶葉、獼猴桃、奶品、草食牲畜產品等一批有區域特色和規模優勢的農產品基地;大力發展無公害、綠色、有機農產品。支持農村大戶,鼓勵以股份合作、租賃、承包等方式,加快土地等生產要素向生產能手和種養大戶集中,鼓勵發展農村各種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提高農民市場化組織程度。支持農業服務體系建設,建成覆蓋湘西地區的農產品質量檢驗檢測體系。

        9、大力發展中醫藥產業。鼓勵省內外中醫藥企業和醫藥研發機構到湘西地區開發中醫藥資源,重點建設黃姜、杜仲、金銀花、魚腥草、青蒿、五倍子等一批中藥材規范化種植基地。鼓勵國內外醫藥企業到湘西地區辦藥廠,重點支持一批標準化中藥提取物及功能食品企業,進一步搞好醫藥企業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標準建設的指導和服務,努力建成我省具有湘西品牌的西部藥谷。鼓勵開發新藥產品,新藥研發的技術開發費可全額稅前扣除;所研新藥,藥監部門要做好指導和服務,快速辦理相關手續,及時認證;對三類以上新藥在湘西地區實施產業化,或利用湘西地區本地中藥材開發的省級以上新產品,政府安排一定比例的引導資金,產品優先列入省醫保目錄。

        10、大力發展旅游業。把旅游業培育成有湘西特色、國內馳名、有國際影響的支柱產業??茖W布局建設以張家界為龍頭,以鳳凰古鎮、里耶古跡、洪江古商城、芷江和平園、新寧崀山、城步南山等為重點的景區景點;在湘西地區各市州設立旅游專項資金,資金從旅游景區門票收入和旅游賓館、酒樓、商場的營業收入中按一定比例籌集;鼓勵投資商嚴格按政府批準的總體規劃開發建設旅游景區。精心打造若干條精品旅游線路,完善旅游基礎設施,加快旅游景區公路與交通主干線的連接,提高旅游接待能力,適應國際國內游客需要,抓緊建成一批三星級以上賓館,提升旅游娛樂設施的規模和檔次。努力開拓旅游市場,重點培育骨干旅行社,引進國際、國內知名品牌旅行社集團,支持省內旅行社在湘西地區設立分支機構;積極拓展日本、韓國、東南亞和歐美客源市場。重視開發具有本土特色的旅游商品。到2008年旅游總收入突破250億元。   

        11、堅持扶優扶強,實施重點突破。按照“有所為、有所不為”的原則,調整產業結構,優化產業布局。集中力量突出發展有資源比較優勢、有一定基礎和良好市場前景的水電、礦產、林木、農產品、中醫藥、旅游等重點產業。重點扶持建設134個帶動力強、回報率高、成長性好的產業項目。集中力量扶持73家左右有市場、有潛力、有規模的重點企業。同時,健全中小企業服務體系,鼓勵發展“專、精、尖、特、優”的中小企業。集中力量在每個縣市區政府辦好1個工業園區,每個市州政府辦好1—2個工業園區,實現集約高效利用土地資源。

        四、加強基礎設施和生態環境建設

    12、進一步改善基礎設施條件。(1)交通:繼續抓好國道省道改造,建成常吉、常張、邵懷、懷新高速公路和若干連接線,到2010年基本實現高級路面公路到縣、油路到鄉,并實現95%的村通公路,通車里程達到27000公里。加快張家界機場擴建和芷江機場建設,爭取把張家界機場開辟為國際口岸、增加國際航線,同時,完善鐵路路網和站場建設,形成開放、通暢的立體交通網絡。(2)水利:抓緊建設骨干水利樞紐工程,盡快實施亞洲開發銀行城市防洪項目,使市州政府所在城市防洪能力達到50年一遇標準,縣城達到20年一遇標準。加快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和大中型灌區續建配套,繼續開展小型水利設施建設,基本解決農村飲水困難。(3)城建:按照城鄉統籌發展的要求,推進城鎮化進程。突出抓好市州政府所在城市和縣城的擴容提質,加快建設一批重點小城鎮,吸引農村人口向城鎮集聚。有計劃安排偏遠地區貧困農民向城鎮遷移。力爭到2008年城鎮化率提高到32%以上。(4)通信:加快本地電話網、光纜傳輸、移動通信等基礎設施建設,努力建成以市州政府所在城市為核心的現代化通信網,實現村村通電話,鄉鄉通移動電話,交通干道、旅游區和城區移動網無縫覆蓋的目標。(5)電網,重點建設一批輸變電工程,盡快形成以50萬伏變電站為支撐、22萬伏變電站為骨架、11萬伏以下變電站為配網的電網體系。改革電網體制,加快地方電網資產重組步伐,對國家與地方電網并存的縣市區,以各方現有資產為基礎,組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也可通過出售、拍賣、兼并等方式并入國家電網。允許地方電網之間聯網,支持邊境地區跨省聯網,擴大電量調劑功能。

        13、進一步改善生態環境。堅持開發與保護并重,結合湘西地區生態現狀,實施三大工程:(1)生態保護工程。加快21個自然保護區和27個保護小區建設。推進交通干線、江河沿岸、湖庫周圍水土保持林和景觀林帶建設。加快生態公益林的建設和保護,研究制定和實施森林生態效益補償金辦法。對尚未達到環保標準的礦冶、水泥、造紙等企業,限期改造,盡快達標;對能耗高、污染大的“五小”企業,加快治理,盡快淘汰。(2)農村能源工程。重點開展沼氣建設,大力普及節能技術,省按照每戶補助1000元的統一標準,支持湘西地區農戶修建沼氣池,到2008年,山區農村沼氣普及率達到30%。積極爭取國家支持,推進“小水電代燃料生態工程”的實施。(3)生態移民工程。研究制定生態移民規劃,對自然條件惡劣村寨的貧困戶和自然保護核心區內的居民,實施搬遷、異地脫貧。

        五、大力發展社會事業

        14、加大教育投入。5年內中央支持我省基礎教育的專項資金用于湘西地區的比例不低于40%;實施“貧困學生資助工程”,省財政每年安排1000萬元,保證義務教育階段不讓一個學生因貧困而輟學,同時多渠道籌措資助經費,資助貧困家庭學生讀上高中和大學。3年內幫助改造中小學所有D級危房;用5年時間,在每個鄉鎮改造或新建寄宿制小學和初中各一所,或九年一貫制學校一所。扶持建設一批省級重點高中和省級示范性重點職業學校。支持發展高等教育,著力建設一批重點學科、重點專業和重點實驗室。鼓勵多種形式的社會力量辦學,逐步形成以政府為主體、社會參與、公辦與民辦共同發展的辦學體制。

        15、發揮科技先導作用。堅持科技與經濟的緊密結合,加強科技成果的推廣應用,用先進實用技術加速農業、醫藥、礦產、機械制造等傳統產業的改造提升。改革科研體制,促進高校、科研院所與企業的融合,構建區域科技創新體系,重點建設2個國家級重點實驗室、5個省級和40個市級企業技術開發中心。

        16、實施“湘西地區文化基礎建設工程”。3年內對未達到國家標準的21個縣級文化館、圖書館完成改造和擴建,省按每個館20——30萬元的標準補助。5年內支持每個鄉鎮建成一個建筑面積200平方米以上、具有書報、廣播、體育、群藝等多種功能的文化活動中心,省補貼8萬元,縣鄉出資3萬元并提供土地。

        17、加快衛生事業發展。突出抓好鄉鎮衛生院建設,省每年安排3000萬元,5年內完成所有鄉鎮衛生院的改造和配套。突出抓好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制度建設,到2008年覆蓋率達到60%,2013年達到100%,資金按省、市州、縣市區政府5:3:2的比例配套。突出抓好貧困家庭和特困病人的醫療救助。認真搞好鄉鎮、村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力爭用10年時間為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培訓衛生技術人員l萬名。突出抓好公共衛生信息網絡,加強衛生監督機構建設,省財政給予適當補貼。繼續抓好計劃生育工作。

    18、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深入開展基層安全創建活動,建設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加強基層政法、綜治組織和群防群治隊伍建設,加大對基層司法所、派出所和法庭的硬件建設投入,為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創造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

    六、加大財稅扶持力度

        19、設立湘西地區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由省財政新增專項資金、各部門專項切塊資金和扶貧資金三塊構成,主要用于產業項目貸款貼息,并對部分高科技及帶動性強、效益好的重大項目提供引導資金。

        20、加大財政轉移支付力度。將地方上劃中央兩稅增量返還比例由1:0.2提高到1:0.3。把民族自治縣、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和省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作為轉移支付的測算內容。逐年增加省財政對湘西地區的一般轉移支付水平。

        21、適當提高稅收分享比例。對湘西地區新增稅收實行省與市州、縣市區分享,重點向縣市區傾斜的政策。自2004年始,在湘西地區新辦的中央、省屬企業(不包括分立、改組、搬遷、轉產、合并后繼續經營,或者吸收新成員、改變隸屬關系、改變企業名稱的企業)創造的稅收地方分享部分,省、市州、縣市區按4:1:5的比例分成,其中水電企業按2:l:7的比例分成,同一庫區縣與縣的分成按水庫淹沒耕地面積和移民人口的綜合比例分配。

        22、落實已有稅收優惠政策。嚴格執行國家西部大開發、民族自治縣、外商投資等的有關優惠政策。對進行技改、購買國產設備的各類企業,按規定抵免企業所得稅,對引進技術和進口加工設備的企業,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對重點農產品加工骨干企業,發生的技術開發費可全額稅前扣除,年增長10%以上的企業,可再按實際發生額的50%抵扣當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國家級重點農業龍頭企業和國有農口企事業單位,從事種植業、養殖業和農產品初加工取得的所得,暫免企業所得稅,從事種植林木、林木種子和苗木作物以及從事林木產品初加工取得的所得,暫免企業所得稅。對民族地區新辦企業,從投產之日起,連續3年免征所得稅,再減半征收2年所得稅;對民族自治州、縣的其他企業納稅有困難的,經稅務部門批準,可減征或免征企業所得稅2年。

        七、加強金融信貸支持

        23、積極推動銀企合作。建立湘西地區銀企合作協調機制,定期召開銀企洽談會。引導、鼓勵金融機構提前介入重點項目前期工作,及時進行項目評估。根據國家對基礎設施項目延長貸款期限的規定,積極幫助企業申請長期貸款.加強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認真落實對擔保機構的資金扶持和稅收優惠政策。

        24、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引導各類商業銀行和農業發展銀行、開發銀行等政策性銀行逐年增加對湘西地區的投入。加快國債配套貸款項目的評估審貸;根據建設進度保證貸款及早到位。探索開展以農村電網、公路、城市基礎設施、水電開發等收益或收費權為質押的貸款擔保業務。穩步推進農村信用社改革,對具備條件的縣市區聯社;可推行一級法人管理,積極創造條件,組建農村合作銀行。進一步推廣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提高覆蓋面,增加貸款額度。

        25、擴大證券融資規模。支持湘西地區的優勢企業、支柱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等進行規范的股份制改造,培育上市公司后備資源,力爭5年內每個市州有1——2家企業通過國內主板市場、中小企業板市場或境外資本市場上市。鼓勵已上市公司在湘西地區進行購并重組。優先安排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債券。

        八、加強用地政策支持

        26、優先安排用地指標。在嚴格執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耕地保護制度的前提下,確保湘西地區產業建設項目用地,優先安排能源、交通、水利、城鎮基礎設施、教育、衛生等項目用地。對這兩類建設用地,在區內用地指標不夠時,由省調劑解決。對區外企業到湘西地區投資建廠所需用地,允許農戶以承包地入股進廠,積板探索土地流轉方式,保護失地農民利益。

        27、提高用地報批效益。對重大產業和基礎設施項目,國土部門要提前介入,加快用地審批速度。對符合條件的項目,實行綠色通道,快速審批,對屬省批準的建設用地,在上報合格材料后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用地審批手續。

        28、增加土地開發整理和復墾資金投入。5年內。湘西地區上繳省的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通過安排土地開發整理復墾項目全額返還到湘西地區。

        九、大力改善投資環境

        29、進一步下放或委托經濟建設管理權限。除環保、國土、食品、藥品等終審環節外,對不違背國家法律法規,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不涉及省財政性資金平衡的基建投資、技術改造、對外貿易、交通運輸、農、林、水、礦產資源、城鄉建設等領域的建設管理審批事項,包括立項、可研、開工及前置條件等由省審批的權限,直接下放到縣市區。各市州也要把相應審批管理權限下放到縣市區。相應管理責任由縣市區承擔。 (具體下放或委托經濟建設管理權限事項見附件)。

        30、進一步加大資金投入支持力度。在繼續保持對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原有投入政策不變、投入資金不減的基礎上,實行對湘西地區的投入傾斜。對湘西地區產業開發和基礎設施項目,提前開展前期工作,優先布局建設項目,優先安排建設資金。將湘西地區建設項目資本金市州、縣市區配套比例普遍降低10%。對湘西地區重大建設項目,適當降低納入省級重點工程的標準,優先爭取進入國家規劃和項目計劃。

        十、擴大對內對外開放

        31、擴大利用外資規模。鼓勵外商投資湘西地區的農林、水利、生態、交通、環保、礦產等基礎設施建設和資源開發。允許外商依照有關規定投資電信、保險、旅游業和中介機構。支持外資企業參與國有企業和其他所有制企業的嫁接、改造和重組。加大湘西地區利用國外貸款的力度,省利用國外政府貸款重點向湘西地區傾斜。

        32、鼓勵發展對外經濟貿易。培育湘西地區出口優勢產業和優勢產品,研究設立產品出口扶持措施。對出口企業按規定及時辦理出口退稅。支持湘西地區企業進口關鍵設備、引進先進技術,對進口配額產品,在數量安排上給予傾斜。多渠道組織勞務輸出,開拓國際勞務市場。

        33、積極推進區域協作。加大省內發達地區、部門、企業、高校、社會團體對湘西地區的對口支援力度,安排對口單位、明確支援重點、制定責任目標、加強監督考核。著力引導省內外優勢企業到湘西地區合資合作、投資設廠,把發達地區的技術、管理、營銷、品牌、資金等優勢與湘西地區的資源優勢、成本優勢結合起來,帶動資源開發和產業升級。

        十一、積極推進人才工程

        34、把人才培訓作為加快湘西地區開發的一項戰略措施。在省內高校和省委黨校開設“西部人才班”,采取學歷教育與短期培訓、脫產學習,與遠程教育相結合等多種形式,為湘西地區加快培養緊缺的專業人才和黨政人才。動員社會力量,建設一批培訓機構,力爭5年內,職業技能教育培訓機構由155個增加到247個,年培訓能力20萬人以上;鼓勵實行“訂單式”對口和掛鉤培訓。對下崗失業人員,加強職業技能培訓,提高再就業能力。加大扶貧培訓力度,對農村低收入貧困家庭,采用發放免費“培訓券”的形式,每戶由省資助一人,進行職業技能培訓,由勞動部門優先推薦就業。

        35、對自愿到湘西地區參加開發建設的各類急需人才,實行“戶口不遷、身份保留、來去自由”的政策,并在工資待遇、住房條件和社會保險等方面予以優惠。對省內外來湘西地區投資經營的私營企業主、個體工商戶,凡在湘西地區有合法的固定住所、穩定職業或生活來源的,可辦理所在城鎮的常住戶口,不收取城鎮增容費或其他類似費用,妥善解決其子女就學、入托等問題;加強湖南西部人才市場建設,發揮市場對人才資源配置的基礎性作用。

        36、從省直有關部門和省內較發達的地區,有計劃地安排人才和智力項目,對口支援湘西地區重點縣市區。實行科技特派員制度,選派優秀的專業技術人才到縣、鄉基層對口支醫、支教、支農,并作為晉升專業技術職務的資歷,派出單位可根據情況給予生活補貼。繼續開展湘西地區干部到省市、沿海地區掛職鍛煉。選拔省市優秀青年干部到湘西地區任職。

        37、建立聘請高層次人才機制,首批在高新技術產業領域設立40個湘西地區專家崗位,每人每月由省政府補貼1000元。鼓勵大專院校、科研院所和其他事業單位科技人員兼職或離崗興辦科技企業、從事科研開發等工作,離崗人員3--5年內保留原單位工作關系。逐步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制度。在各類國外引智項目、優秀專家評選、科技成果評獎、培訓人員選拔等方面,為湘西地區單列計劃指標。

        十二、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38、成立湘西地區開發工作領導小組。由省領導任組長,省直有關部門、湘西地區各市州政府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省發展改革委,負責對湘西地區開發工作的日常指導和協調。建立湘西地區開發目標考核責任制,省每年召開一次工作會議,對目標實現、政策落實和開發成效進行全面檢查督促,并作為省直部門、湘西地區市州、縣市區主要領導人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省直各部門要把支持湘西地區發展作為義不容辭的職責,加強服務,通力合作。湘西地區各級黨委、政府要解放思想,更新觀念,開闊思路,奮發圖強,研究制定和認真組織實施本地區的開發建設規劃方案。全省各級各部門要在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的正確領導下,扎實工作,開拓進取。把省委、省政府加快湘西地區開發的決定精神落到實處,加快湘西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步伐。   

    附件:下放或委托經濟建設管理權限事項

      

     

     (此件發各市州黨委、政府,有關縣市區黨委、政府,省直機關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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